1.招标条件:邢台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邢发改审批核字(2014)1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兴泰电厂至邢矿工人村一次管网管道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邢台市。
2.2建设规模:直埋敷设1.6Mpa供热管网5081米。
2.3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07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压力管道GB2级安装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规定不良记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4外省企业需办理建筑业企业进冀许可手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时须携带:
4.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压力管道GB2级安装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2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网上打印页。 [投标人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搜索企业名称,在页面上点击“信息打印”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截止开标日七日内有效];
以上条款为所投标项目资格审查文件(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将原件与其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一同密封装入一个袋子内,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在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到招标方,以备查验,待招标结束原件退还投标人,如不能提供原件或提供资格证明不全的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已注册登记或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陆下载招标文件。
5.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5.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07月10日00:00至2017年07月14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
5.4招标文件下载地点:
登录自行下载。
5.5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公开
6.本次招标公告时间:2017年07月10日至2017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