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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市危固废处置中心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岩市危固废处置中心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岩市危固废处置中心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龙岩市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闽发改备〔2017〕F01080号文和(2017)龙新发改函字第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岩市危固废处置中心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新罗区雁石镇龙雁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121743m2,约182.6亩,总投资约1700万元。

2.4计划工期

2.4.1一期项目:土方工程、边坡挡墙工程、砖砌围墙及铁丝网围墙工程、总平面排水(截洪沟)工程,于 2017年11月10日竣工(以实际开工日期计,总工期三个月);

2.4.2二期项目:配合主体工程进度施工,根据项目总体计划安排暂定2018年5月1日竣工。

2.5工程质量

2.5.1设计质量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合格。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龙岩市危固废处置中心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2.6.1设计、施工范围

2.6.1.1承担场地平整土方工程(二期预留地以外的场地标高按现已平整场标高按272.50m控制,二期预留地标高暂按275.5m控制,填埋场及调节池土方开挖、总平面竖向排水、挡土墙、围墙、消防水池、消防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道路(进入厂区道路、消防通道、停车场及回车场)、绿化景观工程等附属设施设计,分两期施工,详见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2.6.1.2一期设计施工内容为:土方工程、填埋场及调节池土方开挖、挡土墙、围墙、排水沟(围墙内)、厂区外原有道路至门卫处道路及回车场;二期设计施工内容为:总平面竖向排水、消防水池、消防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道路(消防通道、停车场及回车场)、绿化景观工程等附属设施及施工全过程和后续的服务。其中:初步设计(含概算)须经招标人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负责办理规划及其它与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相关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根据闽建筑〔2016〕41号文列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设计单位或建筑工程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同时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 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3.10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7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招标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 8 月 2 日上午 9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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