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法人: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
序号标段名称内容标书费(元)
1存量石膏及余量石膏铁路运输销售项目铁路运输销售余量石膏4万吨及存量石膏6万吨,合计10万吨,合同履行期限为壹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1000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必须是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必须是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的企业。
5、投标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公司及所属企业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等问题。要求提供近两年内未发生相关情况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声明或证明材料可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报告(承诺书)或由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检察机关、司法机关中的任意 一 个出具的材料的复印件(扫描件)。
6、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 一 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五、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7月17日
六、报名办法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签字盖章的投标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进行报名,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2017年7月11日至7月17日17:00截止。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七、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上午9: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资格审查: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