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田师府至桓仁铁路工程(SPZ-01包:声屏障)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STJW2017-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田师府至桓仁铁路工程已由铁路总公司,经《关于新建田师府至桓仁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0〕1532号);《铁道部关于新建田师府至桓仁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61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部关于新建田师府至桓仁铁路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函〔201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地方政府资金和银行贷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提供合法使用投标物资技术的证明文件。
3)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4)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5年和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6)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铁路建设项目针对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证明,提供铁路局或铁路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和青藏铁路公司)相关业务处室针对招标物资出具的安全运行一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
8)投标人须提供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 3122-2010)出具的近三年招标物资(声学构件)全部技术性能要求的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9)以上商务、技术资质、相关认证、业绩证明、检验报告等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屏或可查询的依据(途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企业,请于2017年7月13日至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