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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城南中路两侧建筑(水南桥~竹乡广场)段立面改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2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2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城南中路两侧建筑(水南桥~竹乡广场)段立面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城南中路两侧建筑(水南桥~竹乡广场)段立面改造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顺发改审批〔201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代理单位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

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人民币993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个月;

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930917元;

6. 标段划分: 无 ;

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过渡期间新旧资质均可使用。

3.1.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2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有关行政部门管理系统实行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提供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上季度企业季度信用评价信息。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企业季度(2017年第一季度)信用评价信息,(对未参与信用综合评价(即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当期行业季度平均分确定。当行业季度平均分低于60分的,以60分计取)。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无。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8.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或顺昌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9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10 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 11日下午23时50分前登录“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账交纳5元手续费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值取值区间10%(含10%)~12%(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7月26日17: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壹拾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城南中路两侧建筑(水南桥~竹乡广场)段立面改造或”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房屋建筑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件精神,南平市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企业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 日 9 时 00 分,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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