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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重新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次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5]3114号文批准立项,初步设计文件已由交通

 1、招标条件

本次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5]3114号文批准立项,初步设计文件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16]397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进行重新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规划的沈海高速第7条联络线福建莆田至湖南炎陵(G1517):湄洲湾-莆田-三明-建宁-广昌-吉安-泰和-井冈山-炎陵中的一段,也是《江西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四纵六横八射”公路网主骨架中第三横的中段。
本项目由广吉主线和吉安支线两部分组成,全长189.276公里。广吉主线路线起于抚州市广昌县白田村附近,对接广昌至船顶隘高速公路广昌南枢纽,与国家高速公路济广高速相交,终于泰和县北面泉南高速公路预留的泰和北互通;路线途径抚州市广昌县、赣州市宁都县和吉安市永丰县、吉水县、青原区、泰和县。吉安支线起于吉安市吉水县抚吉高速公路文峰隧道和吉水互通中间的柳背村南面,设吉水枢纽与抚吉高速公路连接,路线途径吉安市吉水县、青原区,终点接广吉高速公路青原枢纽。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个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期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噪声、振动等)监测服务。全线里程长189.276公里,主要工作服务内容如下:
1、编制并提交施工期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2、对项目施工期水环境、空气环境、噪声、振动等进行现场监测,提供环境监测数据、环保统计报表、环境监测周期报告;
3、编制并提交施工期环境监测总结报告等。
本项目按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即GJ-HJJC标段。
2.3服务周期
施工期与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同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在人员、设备、履约与信誉等方面应满足相应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五年(指2012年4月1日至2017年7月10日,下同)内独立完成1个高速公路项目环境监测或环保调查工作。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前述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 2017年7月16日,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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