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浙江宁波长三角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用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一 |
手动工具 |
一批 |
二 |
电动工具 |
一批 |
三 |
起重工具 |
一批 |
四 |
照明工具 |
一批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有明确被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等限制资质(资格)时间的,从其决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适用于各子包):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 2017年7月19日,上午: 8:30-11:10 ;下午13:30-17:00 。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子包一:7600.00元;子包二/三:3300.00元;子包四:11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28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2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8月2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