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应县-南泉线公路养护大修工程已由应县交通运输局以应交发(2017)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应县县乡道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应县-南泉线公路养护大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朔州市应县。
2.3建设规模:该项目起点位于应县四中校门与原沥青路面交接处,基本沿旧路布设,沿线途径三里宅村,席家堡村,终点与下大线相交,路线全长5.08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11.0米,行车道宽度2×3.75m,两侧硬路肩宽度2×0.75m,土路肩宽度2×1.0m,全线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该项目路面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为:5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下面层+3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甲方要求的工程量。
2.5资金来源:养护资金和县政府自筹。
2.6项目总投资:646.0566万元
2.7招标编号:SJX2017-GL-0710
2.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及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担任过至少二项同类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潜在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②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
③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投标人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地方公路建设市场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的不允许投标。
3.5投标人须在交通运输部或地方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中未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期限已过,否则投标无效。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0日至7月14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