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概况
阳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阳泉市荫营镇东落菇堰村,占地面积98.14亩,距离最近的东落菇堰村1.5公里,距离阳泉市区15公里,处于阳泉市东侧下风向。项目设计日处理垃圾量1100吨、规模3*550吨垃圾焚烧生产线(两运一备),2*15MW钟空冷汽轮发电机组。年可处理生活垃圾33万吨,发电量9900万千瓦时、供电量8000千瓦时,属于国家鼓励的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置,利用余热发电并达标排放,使资源综合利用、经济循虎展。
上述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10个月。
2.建设地点:阳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场
3. 招标范围:垃圾库除臭装置(原生垃圾库和成品垃圾库分别设1套除臭装置,共2套,喷淋除臭系统1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资格及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安装垃圾库除臭装置(原生垃圾库和成品垃圾库分别设1套除臭装置,共2套,喷淋除臭系统1套)。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垃圾发电项目工程不少于2台套的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证 明材料的复印件)
3.3、 投标人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相关资 质(提供同等资 质)和业绩应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相应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拟投标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企业资 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证 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投标报名时间内在投标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