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榆亚路(鹿岭路至红沙污水处理厂)污水支管网建设工程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投〔2017〕3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新建污水检查井193座,主管DN400—dn1400的HDPE/钢筋混凝土管污水管长3068m(其中DN600管长约471m,DN500管长约818m,DN400管长约1734m,DN1400钢筋混凝土管长约45m),支管DN300的HDPE污水管长376m。破除恢复路面及人行道总面积约738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道工程、破除及恢复路面工程。
2.3 招标控制价:13991936.05元(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4 建设地点: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有效工期为12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与相关补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
2.7 标段划分: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2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