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阳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11年5月31日取得山西省发改委的核准,2012年2月15日取得发改委的批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山西荣光能源有限公司,由山西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和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资本金、国债资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于2016年10月29日动工,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锅炉点火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概况
为回收阳泉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在阳泉市设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本项目的终期建设规模为3炉2机,本期先建成2炉1机,后期根据垃圾负荷情况再上1炉1机。建设规模为3台550t/d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焚烧线,配套2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生活垃圾1100t。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情况,本项目的机组需带基本负荷,四班三制运行,年处理原生垃圾量40万吨,机组年利用小时数为8000h。
垃圾发电项目设置有3台550t/d的CFB垃圾炉,2台15MW的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期工程先建设2炉1机。
2.建设地点:阳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场
3. 招标范围:本招标书为2套锅炉点火装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资质及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近五年有销售、设计、制造锅炉点火装置设备不少于3个电厂项目的业绩,并至少全部成功运行一年。(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相关资质(提供同等资质)和业绩应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相应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投标报名时间内在投标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4日上午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