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综合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本项目通过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1招标条件本招标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综合法律服务项目已由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甲方委托代理机构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参与重要项目开标、合同谈判等日常法律事务;
(2)诉讼代理服务。主要负责协助公司收集、整理证据,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资料,代表公司出庭,在和解、执行等方面提出建议等;
(3)专项法律服务。主要负责为甲方重大项目(如资产收购、处置、并购重组、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证券事务)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开展尽职调查,提供决策所需法律支持,协助草拟、审查有关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1.3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本公告其它内容、并响应本文件要求、愿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执业资格证书,连续正常执业10年以上(含10年)。能够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律师事务所应具有执业律师20名及以上;律所应配备5人及以上的法律团队进行支持,且团队负责人必须满足律师执业10年以上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过去三年内有与大型国有企业合作业绩,能够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
(5)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若以总所作为投标人,执业年限、人员安排、业绩等以总所为准;若以分所所作为投标人,执业年限、人员安排、业绩等以分所为准;
(11)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1.5招标安排1.5.1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网上)、网站系统网站发布。
1.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5.2.1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3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a)访问,“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登陆页面;
b)直接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
c)参与投标按钮进入进行购买。
1.5.2.2未在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左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要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1.5.2.3原内外部用户,请点击首页右侧“用户登录”按钮,输入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招投标用户请“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方可进行招投标业务操作。
1.5.2.4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联系网站客服。
a)
b)
c)
d)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网站。
e)客户服务
1.5.2.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13日17:00分起至2017年7月20日18:00整止,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执业许可证扫描件、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经审核合格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