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范围
分标 |
包号 |
包名称 |
1 |
1 |
竣工决算审核服务 |
1 |
2 |
应急预案模板编写技术服务项目 |
1 |
3 |
应急能力建设评估项目 |
1 |
4 |
庆安发电公司干料棚和地面硬化建设项目 |
1 |
5 |
辽源发电公司干料棚和地面硬化建设项目 |
1 |
6 |
长岭发电公司干料棚和地面硬化建设项目 |
1 |
7 |
南宫、高唐、宁阳发电公司干料棚和地面硬化建设项目 |
1 |
8 |
射阳、邳州发电公司干料棚和地面硬化建设项目 |
1 |
9 |
固镇发电公司干料棚和地面硬化建设项目 |
1 |
10 |
鹿邑、扶沟发电公司干料棚和地面硬化建设项目 |
1 |
11 |
上蔡、临泉发电公司干料棚和地面硬化建设项目 |
1 |
12 |
临沂发电公司料场改扩建项目 |
1 |
13 |
固镇发电公司料场安全一体化建设项目 |
1 |
14 |
安全培训教材印制服务项目 |
1 |
15 |
视频会议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1 |
16 |
硬件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
1 |
17 |
会计档案管理系统-软硬件购置项目 |
1 |
18 |
地面硬化和干料棚监理项目 |
2 |
1 |
南部辊式给料机 |
2 |
2 |
南部电子汽车衡、电子皮带秤 |
2 |
3 |
南部循环水泵、汽机房泵类、综合泵房泵类 |
2 |
4 |
鹿邑发电机出口开关改造 |
2 |
5 |
燃料车辆轮胎 |
2 |
6 |
液碱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服务类: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物资类: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注册地外异地加工行为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 被责令停业的;
?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3关于接受产品代理。
3.3.1除招标公告专项资质要求中注明的允许代理商、经销商、集成商(集采商)投标的标包外,其他标包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集成商的投标。
3.3.2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如:型式报告、检测报告,可提供复印件)。
3.3.3代理商资质业绩要求详见附件一“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其中,允许代理投标的部分标包未对代理商资质业绩要求进行单独说明的,代理商须满足与制造商同等的资质业绩要求。
3.3.4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代理授权书(集成商(集采商)无需提交)。同一分标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投标,制造商和其委托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同一分标的投标。
3.3.5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需求及投标人专用资质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14日至07月2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5:30时,潜在投标人请将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纳税人识别号、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手机、公司传真、公司邮箱、标书费汇款单和所购买的包号及名称(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国能生物2017年第四批招标报名资料-公司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报名资料并核实后,当天将招标文件发至潜在投标人的电子邮箱内,如递交报名资料当天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来电核实。
4.2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标包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02日10:30时止,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08月02日08:30-10:30时止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