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信息 » 正文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呼开经发〔2015〕1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

2.建设

3.施工招标内容: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内建设供热管网9200米,给水管网7212米,排水管网14172米,道路及硬化68256平方米,景观绿化50400平方米,弱电及围墙大门等内容;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外建设供热管网4000米,给水管网4000米。施工图纸内的外网工程等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监理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4.计划工期及监理服务期: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划分为2个标段,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3.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

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二)监理单位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企业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监理工程师须为本企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

3.报名资料:

施工标段: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贰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7)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报名时须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报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监理标段: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贰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6)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报名时须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及贰套复印件(A4纸)前来报名,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

3.招标文件出售:施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0元,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