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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机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1  浏览次数:5
核心提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机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651-170987 )1.招标条件本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机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51-170987 )

1.招标条件

本已由内机场【2017】77号文件批准施行。项目建设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本项目总投资为24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资金由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根据民航局关于民用机场总体规划修编时限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原有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本项目不包含环境影响评价部分)。

本次修编的主要内容如下:

1、调整目标年
    对近、远期预测及规划设施规模方案均按照目标年进行调整。
    2、结合机场现状,重新规划机场近、远期各功能区的布置。结合机场目前实际总平面布置现状,根据调整后的近、远期目标年航空业务量预测结果确定机场近、远期各项设施建设规模,划分功能区,进行整个场区的近、远期平面规划方案布置,并通过方案比选推荐最佳平面规划方案。
    3、根据最新版的技术标准、规定,规范机场各项设施及布置。适时根据机场实际运营情况,及时对总体规划报告进行修编,是机场合理发展和改扩建等工作的基本保障。

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标段划分

标段一

总平面规划

标段二

空域规划及飞行程序设计

标段三

飞机性能分析

标段四

塔台位置和高度技术论证

服务周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60日历天

60日历天

项目地点

包头二里半机场

包头二里半机场

包头二里半机场

包头二里半机场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民航专业项目招投标、监理及质量监督等规定和设计规范要求,质量合格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资金性质:由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自筹解决。

项目地点: 包头二里半机场。

2.2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机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服务周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标段一

总平面规划

民航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场工程高级职称,曾担任过4E及以上民用机场的总体规划设计负责人

90日历天

100.00

标段二

空域规划及飞行程序设计

民航飞行程序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90日历天

90.00

标段三

飞机性能分析

民航飞行程序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60日历天

20.00

标段四

塔台位置和高度技术论证

民航飞行程序设计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60日历天

30.00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机场总体规划修编项目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4E及以上民用运输机场总体规划编制(新编或修编)业绩;

标段二: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空域规划及飞行程序设计业绩;

标段三: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飞机性能分析业绩;

标段四: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塔台位置和高度论证项目业绩;
    (3)财务要求:近3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4)信誉要求:近3年(2013年-2015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他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组成人员必须人员配备齐全,并具有相应技术上岗证和职称证书。

备注: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中同时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的企业应将以下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相应证明资料(对应标段)

(7)项目组成人员的资质证或职称证

(8)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关键页及对应中标通知书)

(9)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10) 近三年(2014-2016年)投标企业经财务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

5.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06月30日-2017年07月0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至17: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一部)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此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8层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联系人: 李工

电  话:0472-46162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一部

邮  编:010010            

联系人:赵帅

电  话:0471—3255274   

传  真:0471—3307221

邮  箱:13394891664@163.com

9. 标书款办理行及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15001706669052500288

行     号:105191000015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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