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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2016年-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阿鲁科尔沁旗2016年-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AQJYZX-2017GC015JL1. 招标条件  阿鲁科尔沁

阿鲁科尔沁旗2016年-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QJYZX-2017GC015JL

1. 招标条件
  阿鲁科尔沁旗2016年-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赤峰市林业局、赤峰市农牧业局、赤峰市水利局以赤发改投字【2016】639号、赤发改投字【2017】42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阿鲁科尔沁旗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阿鲁科尔沁旗2016年-2017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2017年工程总治理面积8.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4万亩(乔木林1.4万亩,灌木林2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人工饲草基地2万亩,暖棚建设3万平方米,青贮窖0.2万立方米,贮草棚1万平方米,水源工程45处,节水灌溉45处;

2.5工 期:7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甲级农林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同时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农林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由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企业未“三证合一”,则还需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

4.2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交易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4.3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点4.1—4.2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

 5、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5.1、报名时间:2017年07月17日至2017年07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5.2、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07月20日至2017年07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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