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镇农村留用地集体物业建设工程
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增发改投【2017】113号批准,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现决定对
新塘镇农村留用地集体物业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
新塘镇农村留用地集体物业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
2、招标范围:本划分1个标段:
3、招标内容:
包括试验桩检测、场地土壤氡气浓度检测、基坑支护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以及主体沉降观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为准。
4、服务周期: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5、招标控制价:
3101200.00元。
五、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六、发布公告及投标报名
1、报名及发放
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
7月
24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
7月
28日。
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 。
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可从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http://www.dlztb.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施工、监理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