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湛江东海岛中央商务区首期一环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
| 批复文号 |
湛开发招[2016]75号 |
| 批复单位 |
湛开发招 |
| 招标人 |
湛江开发区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区 |
湛江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公告内容 |
湛江东海岛中央商务区首期一环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湛江东海岛中央商务区首期一环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已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以湛开发招[2016]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湛江开发区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湛江开发区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工程实行监理制。 1.3 本次招标工作由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程序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及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侧 2.2 项目概况:骑龙路东段(调市路至东山大道)为东西向的城市主干道,西起调市路,向东至东山大道,长度约738米,宽度约40米(其中调市路至规划二路段宽39米,规划二路至规划三路段宽35米,规划三路至东山大道段宽60米);调市路中段(东海大道至骑龙路)为南北向的城市次干道,北起东海大道,向南至骑龙路,长度约850米,宽度32米;规划四路东段(调市路至东山大道)为东西向的城市次干道,西起调市路,向东至东山大道,长度约740米,宽度32米。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及绿化工程。本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最高限价为12863.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2077.15万元,基本预备费为 362.31万元,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费为423.59万元)。 2.3 招标范围: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与建安工程施工等工作。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向招标人移交合格的工程。其中: ① 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配合项目的工程报建(含施工图报建等); ② 勘察设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现场地形测量、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配合等后续服务; ③ 施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负责项目全过程施工建设总承包、设备、材料采购与调试安装、试运行、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完成并配含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3 勘察设计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或任务委托书后90日历天内完成(不含评审时间)。 2.4 施工工期:建安工程施工须在240日历天内完成,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3.2(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3.3(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路桥或道路或市政高级工程师资格。 3.4 参加本工程项目报名、投标的人员必须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不需提供委托书)及必须提交本人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方可参加。 3.5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②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3家)且联合体主办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报名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交原件)。 ① 按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及其(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及设计方)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 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 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 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 3.8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除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后)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本单位资料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无需提供原件核对);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企业基本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投标报名者必须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交本人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提供该社保证明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8)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 (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10)进粤企业和人员登记信息资料,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在线打印(此项开标时无须原件核对)。 [注:1、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报名资料一式一份。 2、投标人对以上证明、证件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1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后)。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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