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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十一号街(砚江河—过境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十一号街(砚江河—过境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鹤发改公〔2017〕45号批复单位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名称  十一号街(砚江河—过境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鹤发改公〔2017〕45号
  批复单位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十一号街(砚江河—过境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十一号街(砚江河—过境路)道路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鹤发改公〔201745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由市财政局政府性基金收入中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km/h。道路全长505.115米,宽4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起点接鹤山市十一号街(鹤山大道-砚江河)工程(实施中),设计终点接国道G325线鹤山大雁山至桃源段Y辅道。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廊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照明工程。 项目估算总投资:3405.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494.97万元。 总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招标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廊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照明工程。 标段划分: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 工程质量要求:(1)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满足施工图设计技术及招标人的要求。(2)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3)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十一号街(砚江河—过境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及以上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三类资质: (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负责人(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临时)及以上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本工程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者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 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十一号街(砚江河—过境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前十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回执日期应与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8日08时30分2017年7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http://zyjy.jiangmen.gov.cn/。 4.1投标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jiangmen.gov.cn/)。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18日08时30分2017年7月24日17时30,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8709 30 分,地点为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     /    。 踏勘现场时间:     /    。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 8. 招标公告内容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为准。 9.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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