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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除尘器布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3
核心提示:发布日期:2017-07-17发布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浏览次数:6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除尘器布袋采购项
发布日期:2017-07-17发布人: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浏览次数:6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除尘器布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70717_36925023
招标编号:DJZB2017-183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除尘器布袋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为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除尘器布袋采购项目
(具体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2.2 地 点:长春市
2.3 供货期:按甲方要求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
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3投标人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生产许可证。(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提供本企业(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5投标人须具有全额资金垫付能力,并须在报名时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在2014年、2015年、2016年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三项。(报名
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7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报名时需提供承诺书)
3.8投标人必须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报名时需提供售后服务地点及电话)
3.9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10投标人必须在长春市内设有储备仓库及库存。(须提供仓库具体位置)
3.11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17日至2017年07月21日(法定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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