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城区园林绿化补植补栽、养护管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曲阳县城区园林绿化补植补栽、养护管理工程,该项目已由曲阳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曲阳发改招核字【2017】12号),招标方案已核准,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曲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曲阳县城区园林绿化补植补栽、养护管理工程
(2)项目概况:曲阳县城区园林绿化补植补栽、养护管理工程,涉及曲阳县整个城区,主要种植灌木、地被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4)建设地点:曲阳县城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绿化补植补栽工程及绿化养护
二标段:绿化补植补栽工程及绿化养护
三标段:绿化补植补栽工程及绿化养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园林绿化。
(2)拟派项目管理团队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2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7人。
(3)一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且建造师注册证书真实有效;
(4)二、三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且建造师注册证书真实有效;
(5)2017年1月至7月份公司拟派项目管理团队保险缴纳证明,应包含: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6)2017年1月至7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7)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8)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tb.com.cn/
)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
4. 报名需携带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2017年1月至7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1月至7月份公司拟派项目管理团队保险缴纳证明,应包含: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项目经理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函(格式自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标明所投项目及标段)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社保缴纳情况证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上有效资质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幅面单面复印)一套到曲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交易大厅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家投标人只允许报名一个标段。开标时携带上述资质资料原件,以备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 月 10 日 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此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曲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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