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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杭锦旗库布其沙漠北缘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工程四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2016年杭锦旗库布其沙漠北缘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工程采购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四次 信息招标人名称杭锦旗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2016年杭锦旗库布其沙漠北缘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工程采购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四次

信息

招标人名称

杭锦旗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鑫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号

A1506251506001059001

名称

2016年杭锦旗库布其沙漠北缘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

批文名称及文号

内林造函(2017)80号

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概况


  号

标段(包) 编号

标段(包)
  名称

标段(包)
  内容

标段(包)
  分类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建设地点

工期(交货期)

2

A1506251506001059001003

采购二标段

无人机及配套设备一套。

其他

60000.00

杭锦旗独贵塔拉镇

招标人通知后15日天历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标段招标内容(本标段招标内容包含监测设备或监控设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

//

业绩要求

近年(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至少一项监测设备或监控设备业绩, 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原件。)

信誉要求

近年(2014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工程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

财务要求

近年(2014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的查询函)

主体信息库要求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确认方式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确认时间

2017年07月12日至2017年07月19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0477-8398630

获取时间

2017年07月12日至2017年07月19日 17时30分

售价(元)

100.00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0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

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开标现场要求

1、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CA锁(选择远程在线解密方式的投标单位可以不携带CA锁);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文件需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3)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5)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原件;

(6)近年(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至少一项监测设备或监控设备业绩, 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为准。(投标文件中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原件。)

(8)近年(2014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

(9)近年(2014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工程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

(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注:1、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其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它要求

1、 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本采用电子开标(网上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证明(营业执照、业绩等)是从“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所以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6、为了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系统故障或拥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现象,请各投标人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或信息科取得解决。

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提供的原件不一致的,或未附复印件,但提供了原件,评标时不予认可。

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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