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4207112017062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鄂州市吴楚大道工程(西段)第3标段D标段施工(二次)(项目名称)已由鄂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以《市住建委关于吴楚大道西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州建设文【2012】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招标人为湖北长江三江港区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的建设地点: 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
2.2 本的建设规模: 鄂州市吴楚大道工程西段路线西起创业大道与高新西路交叉口,东至鄂州市经济开发区青天湖路与发展大道交叉口,路基宽度为65.5m(用地控制宽度110m)和85m(用地控制宽度120m),由南北向和东西向两路段组成。
本次招标的D标段属于吴楚大道工程(西段)的第D段TK12+781.17~TK13+062.28 (不含武九铁路立交)。
2.3 本的计划工期: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5 本的招标范围:吴楚大道西段D标段道路、桥涵、排水、照明、管线综合、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6 本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吴楚大道(西段)第3标段D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业绩要求:近五年完成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单项合同额2000万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高级职称,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10年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程8年,近5年内曾担任过1条类似公路或城市道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财务要求:①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②近三年(2013-2015年)投标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每年的营业额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③投标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4 日9: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