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安定门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定门街道食堂外包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定门街道食堂外包服务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供应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内包括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等;3、 凡受托为本次谈判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谈判;6、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7月17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