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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朝阳东路60米绿化用地建筑物地下部分清除及黄土回填工程施工及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汝州市朝阳东路60米绿化用地建筑物地下部分清除及黄土回填工程施工及监理(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汝州市风

 汝州市朝阳东路60米绿化用地建筑物地下部分清除及黄土回填工程施工及监理(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汝州市风穴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该工程的施工及监理(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汝州市朝阳东路60米绿化用地建筑物地下部分清除及黄土回填
工程施工及监理(二次)
1.2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G-2017-093
1.3建设地点: 汝州市朝阳东路
1.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工程监理服务;
1.5质量要求:合格
1.6工 期:第一标段:180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期+保修期
1.7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汝州市朝阳东路60米绿化用地建筑物地下部分清除及黄土回填
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汝州市朝阳东路60米绿化用地建筑物地下部分清除及黄土回填
工程监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第一标段(施工标):
2.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良好社会信誉和足够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2.1.2投标人所持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包含拆除、拆迁、土石方工程施工经营范围;
2.1.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4企业自2014年3月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2000万及以上类似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2.1.5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报名时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署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自2014年3月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2000万及以上类似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2.1.6技术负责人具有本单位注册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1.7具有(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1.8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2016年3月至今投标单位为其按时连续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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