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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媒体及要客相关营销活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媒体及要客相关营销活动服务项目已由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已

 本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媒体及要客相关营销活动服务项目已由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2号。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分包:
分包一:招标将从合格投标人中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4名的投标人作为入围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入围协议后组建供应商库,在协议有效期内,招标人将按照实际需求在每次新媒体相关营销活动前通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在供应商库中选择1家供应商与之签订正式合同并完成本项目该次新媒体相关营销活动,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系统开发、运营、售后服务等能力,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新媒体相关营销活动需要展示内容的审批手续,在招标人下达订单之日起及时响应并按要求开展新媒体相关营销活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预计总投资金额约100万元。
分包二:招标将从合格投标人中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作为入围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入围协议后组建供应商库,在协议有效期内,招标人将按照实际需求在每次要客相关营销活动前通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方式在供应商库中选择1家供应商与之签订正式合同并完成本项目该次要客相关营销活动,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策划、设计、制作、执行等能力,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要客相关营销活动需要展示内容的审批手续,在招标人下达订单之日起及时响应并按要求开展要客相关营销活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预计总投资金额约50万元。
2.4 服务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其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范围。
3.1.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4”条款内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潜在投标人可以就上述分包选择一个或两个分包分别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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