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吴江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其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等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7-WJ-G-052号
二、招标内容: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 .00)
四、投标单位报名要求:
(一)投标单位一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投标单位特定要求:
1、投标单位具备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必须是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大型或特大型餐馆)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法人单位。
(三)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的以下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审查。
2、投标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审查。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