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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新涌清淤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海珠区新涌清淤工程 批复文号海发改基 [2017]20号文件批复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
  项目名称  海珠区新涌清淤工程
  批复文号  海发改基 [2017]20号文件
  批复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养护所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海珠区新涌清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海发改基 [2017]20号文件批准,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养护所海珠区新涌清淤工程施工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海珠区新涌清淤工程 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海珠区新涌,项目总投资为162万元。本工程对新涌进行清淤,清淤长度为1772米。清淤起点为南洲路,终点至塘涌水闸外。 设计标准:本工程设计防洪(潮)标准为1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一天排干不成灾。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养护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88号 联系清淤起点为南洲路,终点至塘涌水闸外。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3.招标控制价: 87.140349万元。 四、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五、工期: 90 个日历天。 六、承包方式:按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安全文明措施费包干;具体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77190000分至201782111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含资审文件)时间: 起始时间:2017年8月21日10时00分 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11时00分。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年8月21日11时00分2017年8月21日12时00分 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进行。 4、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8月23日9时35分2017年8月23日10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须持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含身份证)现场核查。①~⑧项装订成册,⑨项单独提交):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③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复印件;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即B、C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⑤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⑥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终审的证明材料(打印含有网址的网页截图); ⑦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⑧近三年内均无不良投标记录的承诺书。 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交)。 3、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报名费: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在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②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办理投标登记时缴纳。 4、项目负责人等人员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等人员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九、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总承包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 拟投入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并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 具备近三年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2014年至2016年); 8.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资格审查时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站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通过终审企业情况公布内容为准); 9、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10. 投标申请人及其拟参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在近三年内均无不良投标记录,凡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厅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或在广州城乡建设网或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被通报禁止参加广州市内建设工程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十一、在招投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有权将其有关情况作为不良记录在网上进行公告。 十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的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养护所,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88号 十五、本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n)、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工程设施养护所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安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9 日



附件:
交易申请表.pdf

海珠区新涌清淤工程招标公告(7.13修改).doc

海珠区新涌清淤工程招标文件(7.13修改).doc

新涌.rar

新涌备案表.pdf

授权委托证明书(代理).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代理机构资质证书.pdf

限价审核报告书.pdf

海珠区新涌清淤工程-工程量清单.XLS

资金来源证明.pdf

授权委托书(招标人).pdf

法人证明书(招标人).pdf

海建局[2017]104号 新涌.pdf

限价核定通知书.pdf

《用地批准书》的说明.pdf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pdf

施工图审查报告.pdf

财局审核招文意见.pdf

《规划许可证》的说明.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授权委托书(代理).pdf

设计文件审查报告.pdf

法人证明书(代理).pdf

招标人声明.pdf

图纸证明.pdf

招标控制价公布函.pdf

海珠区新涌清淤工程-限价.XLS

招标申请公函.pdf

2576++区发改局++海发改基【17】20号++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珠区新涌清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pdf

工程建设管理委托书.pdf


  相关附件海珠区新涌清淤工程招标公告(7.13修改).doc
  发布人  广州安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19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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