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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韶关市区防洪堤三期工程(武江段)勘察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韶关市区防洪堤三期工程(武江段)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韶发改产业【2017】6号批复单位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韶关市防洪
  项目名称  韶关市区防洪堤三期工程(武江段)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韶发改产业【2017】6号
  批复单位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韶关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为韶关市区防洪堤三期工程(武江段),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前期工作己经韶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开展,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察设计和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要求      1、项目概况 韶关市区防洪堤三期工程(武江段)位于市区十里亭桥上游武江河段,具体建设范围为十里亭桥至溢洲水电站的武江两岸,新建河堤约9.0公里(左岸约4.2公里,右岸约4.8公里),工程初步估算总投资约2916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约24300万元,征地费用约4860万元。本项目招标为韶关市区防洪堤三期工程(武江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和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勘察设计费约325.57万元,其中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费228.37万元,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费97.2万元。 2、招标范围: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量计算书、工程估算及工程相关图纸等); (2)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水上测量及勘察); (3)本次招标不包含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洪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估和水情自动化测报及管理系统等专题; (4)编制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专题报告(要求达到初设精度,含详细的建设征地影响实物调查,以便作为项目实施时的征地依据);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 包一为:韶关市区防洪堤三期工程(武江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 包二为:韶关市区防洪堤三期工程(武江段)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包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证书; 4.已领取《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5.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信用信息公开-不良信息)公布和韶关市水务局网站(韶关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区-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证书; 3. 已领取《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4. 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信用信息公开-不良信息)公布和韶关市水务局网站(韶关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区-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报名时间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dlztb.com/)进行报名。 4.2本项目在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中实行网上报名电子投标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单位实名报名环节。首次参与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申领深圳CA、办理企业入库事宜(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dlztb.com/ 办事指南),投标单位可以报名后在缴交项目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于系统中申请缴交项目保证金。韶关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必须先在韶关市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诚信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企业入库事宜。 4.3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单次项目保证金的形式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814日16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有关说明: 4.3.1 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申请缴交项目保证金,并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将项目保证金金额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注册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在电子投标时将银行保函扫描上传至交易系统,银行保函有效期限不低于2个月。开标现场无需递交银行保函原件,只需递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3.2 温馨提醒:①投标人请勿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按无效标处理。 ②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变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的通知》(韶检发[2016]1号)的要求,本项目投标不需要提供《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须向本公司、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投标人和法人代表进行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后,才能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4.3.3 投标单位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出现因网络原因无法下载的情形,经批准后可改为无记名发售相关资料) 4.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为1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投标和纸质投标文件并行的形式进行。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815日上午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81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5.2 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送达,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开标会电子签到;签到人员必须是已经入库人员。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按时进行电子签到的,将视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前往进场踏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八、 九、
  发布人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19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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