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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牛耳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内蒙古牛耳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7-GC06641.招标条件本内蒙古牛耳河国家

招标公告

内蒙古牛耳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0664

1.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牛耳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森工发[2014]3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金河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湿地保护管理站2处,建筑面积共400平方米;新建保护管理点2处,建筑面积共100平方米,新建科研中心1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新建科普宣教中心1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完善巡护步道75.24公里;新建防火瞭望塔3座;设置野外投食点20处;设置留放枯倒木20处;实施封山育林600公顷;河道护岸工程20公里;植被恢复30公顷;河流恢复工程15公里;设置水文水质监测点3个、气象监测点1个、鸟类监测点1个;建设宣教湿地体验长廊2处,共1600米’设立界碑、界桩、界牌;购置配备保护、巡护、科研、监测、宣教、办公设备等。

2.3成果提交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290000.00元

2.5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完成内蒙古牛耳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上职称或建筑师贰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栈道方案图。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栈道方案图、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内蒙古牛耳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1

5800.00元

150842318559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汇款备注中须标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标段。

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5%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http://)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 月  9  日 14  时  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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