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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生产监控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技改 |
1、投标人须是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须为设备和软件生产商。
2、投标产品中所有工控安全类产品必须国产自主,不接受国外工控安全类产品投标。
3、投标人近五年内(自2012年6月起)须至少具有2个生产监控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新建或改造业绩。并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施工/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