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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长城街中央隔离带绿化工程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清河县长城街中央隔离带绿化工程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审投资【2017】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清河县长城街中央隔离带绿化工程已由 清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清审投资【2017】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清河县长城街中央隔离带绿化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清河县长城街中央隔离带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丙 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ztb.com.cn/ggzy”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17年 07月20日至2017年07月26日。
注:在招标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咨询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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