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MQGC-0140
1.招标条件
本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内民委发【2016】2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巴彦鄂温克民族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巴彦民族鄂温克民族乡满都村主街两侧立面改造、路肩硬化、平安村路灯、乌如根塔拉村路灯、满都村边沟、讷莫尔村边沟工程。
建设
招标控制价:3,992,135.00元
工期:60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3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2017年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工程建设项目 | 1 | 79,843.00元 | 1700301220000000009473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中标人按照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的方式缴入)。
注明:中标后先缴纳中标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后退还2%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 月 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政府大楼5#楼三楼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莫旗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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