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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食堂改造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机关食堂改造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

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机关食堂改造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机关食堂改造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 [2017]第045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XFZD-2017-SG00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附件

材料

1

机关食堂改造工程

1

详见招标文件

10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注册建造师: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四)供应商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入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7月19日至2017年07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到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本企业建造师注册证书;

(6)本企业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注册建造师,委托人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8日下午2:30

投标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8日下午2:30

开标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A座12层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田永峰

联系电话:0471-6240140-8004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账    号:0101 0120 1090 2110 08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力德街9号

邮政编码:010020

联 系 人:李杰

联系电话:0471-5318323

 

         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定稿)机关食堂改造工程.docx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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