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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看守所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涉县看守所水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涉县看守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涉县看守所水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涉县看守所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涉县看守所水毁恢复重建工程,该工程包括屋顶维修等工程,工期要求为30日历天,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及以上证书。
3.3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3.5开标时须持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7月20日至 2017 年7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服务窗口持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资质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 年 8月10日 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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