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格里经济开发区葡萄墩片区纬四路、纬十路、经九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腾格里经济开发区葡萄墩片区纬四路、纬十路、经九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已由腾经发[2017]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工程规模:本工程对嘉尔嘎勒赛汉镇葡萄墩片区纬四路、纬十路、经九路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内容包括:
(1)纬四路:到路全长1.9km,道路红线宽40m,路面宽度为23m,全部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纬十路、经九路:道路全长1.890km,道路红线宽40m,路面宽度为23m,全部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3)纬十路支线:道路全长0.484km,路基宽度均为8.5m,路面宽度为7.0m,两侧为2*0.75m砂砾加固路肩。
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5、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6、最高限价:13829473.00元
7、付款方式:按年支付,五年付清,支付比例为:3:2:2:2:1。
8、工期及质量要求: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历天,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开标时,授权委托人使用有效的二代身份证通过身份验证系统签到后参与开标会。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阿拉善盟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公司成立不足10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5、投标人中标后,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押证施工,待工程竣工后再予返还。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被授予合同。
四、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lsggzyjy.cn)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上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CA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
2、潜在投标人请登录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系统(http://www.alsggzyjy.cn),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它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肆万伍仟元整(245000.00元)投标人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并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从本企业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号中足额缴纳,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其它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帐系统)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操作系统请使用Win7(32、64位);浏览器请使用IE8或IE9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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