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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工程)照明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23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工程)照明工程已由顺发科〔2016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城乡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工程)照明工程已由顺发科〔2016〕2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

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人民币263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635234元(含暂列金130000元)(路灯基础与电缆具体数量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6. 标段划分: 无 ;

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且合格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过渡期间新旧资质均可使用。

3.1.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2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有关行政部门管理系统实行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本项目经理须具备经注册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含临时)(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8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顺昌县人民检查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9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10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3.11工资保证金制度按南人社〔2013〕126 号文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 19日09时00分至2017年8月 9 日15时00分,登录(http://网站/sc/)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顺昌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顺昌县公共资源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区间10%(含10%)~12%(不含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8月8日17: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城区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工程)照明工程或”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9日下午 15时 3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现场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签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应提供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经理)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 )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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