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盛唐路(319国道北段)道路工程 已由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 以 渝两江经审【2016】48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业主自筹20%,银行贷款80% ,招标人为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盛唐路(319国道北段)道路工程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
2.2 项目概况:道路全长约3.1km,路幅宽度44米(最终以规划审定方案为准)。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2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完成本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勘察成果必须通过审查。
2.4勘察周期: 30 日历天。 (包括完成一次性详细勘察及向招标人提交审核合格的地勘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勘察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按照《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渝建发【 2017 】 19 号文规定, 2017 年 7 月 1 日起,重庆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自 2017 年 7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