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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泰安1×350MW省煤器分级改造EPC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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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具有下列条件中(1)或(2)之一:(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壹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2个施工合同业绩,业绩类型须为同单机容量及以上机组的同类型项目施工或火电厂主体施工,并提供业绩证明(证明材料类型根据概算金额提供)。
3、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相应证书,近3年担任过与本项目同单机容量及以上机组的同类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主体施工项目正(或副)经理,并提供业绩证明(项目经理任命书等)。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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