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张家峁矿井二盘区风井场地锅炉房脱硝脱硫改造工程。
2.2 项目概况:
本次脱硫、脱硝改造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工程承包性质为总承包性质;包设计、包工包料,内容包括设计、制作、安装、调试、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并通过当地环保局脱硫、脱硝专项验收(对锅炉本体承压元器件改造时要取得质检部门的许可并通过验收)。包括新设备及设备基础和新安装设备的合格交付运行所必需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均由投标人负责。
2.3.1.数量:对2台10t/h锅炉进行脱硫、脱硝改造施工。
2.3.2. 拆除现在安装在脱硫塔出口至烟囱之间水平链接烟管上的烟气在线检查装置探头,移到新装系统合适的位置(具体位置由项目承包方联系环保局相关部门确定)。
2.3.3.施工后锅炉烟气排放浓度:
氮氧化物不超过100mg/Nm3(折算后浓度);
SO2浓度不超过100mg/Nm3(折算后浓度)。
2.4 施工地点:张家峁矿井二盘区风井场地锅炉房场地。
2.5 工 期:2017年10月30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废气)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许可证。
3.5 项目经理须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并通过安全B证考核。
3.6 投标人须有脱硝脱硫类似工程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7月21日 至2017年7月25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00时,下午15时00分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及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另备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接受电子邮件和传真的购买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