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云南省体育工作大队呈贡项目绿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云南省体育工作大队呈贡项目绿化工程,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社会【2015】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1.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体育工作大队呈贡项目绿化工程,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社会【2015】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省体育工作大队;招标人为云南省体育工作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参加本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呈贡雨花东南片区(廖家营村委会现状采石场南侧)。
2.2建设规模:投资额约为1048.00万元,绿化面积约42209.36m2。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以及项目优化方案。
2.4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以及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绿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法规及规范,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5 标段划分:仅一个标段。
2.6计划总工期:60日历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园林绿化工程)。
3.2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指2014年7月1日起至今),完成2个(含)以上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3.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指2014年7月1日起至今),完成1个(含)以上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必须是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且证明材料中能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及管理;招标人不接受兼职、挂职人员,施工中一旦发现,即按中标人违约处理。
3.4财务要求:公司经营状态良好,并能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6其他要求:
3.6.1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3.6.2按云政发【2015】57号文件第19条规定实行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实行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20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20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属于电子招标试运行期间的项目,投标人需同时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文件和网上购买电子文件,具体如下:
5.1纸质文件的获取
5.1.1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请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