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JMLDWZXJ-2017-07-01-EC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广东江门
2、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广佛江快速通道路面二标辅道机电工程、江门大道北线及中线辅道照明工程
3、已签合同总价(人民币):58968019.97元(大写伍仟捌佰玖拾陆万捌仟零壹拾玖元玖角柒分);
4、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60 天;
合同开工日期:2016年10月5日;
合同竣工日期:2017年9月30日。
5、合同已签订、图纸已到位、已具备物资招标条件。
二、 询价物资内容
见附件1
三、 技术要求
1、采购物资名称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1.1执行标准:国标
1.2当国家和行业标准有变化时,按新标准规定执行。
2.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报价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原材质保书。
3.合同交货计划
2017年7月28日前,按采购人要求交货。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或指定的单位签约时提供。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4.1报价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4.2报价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质量保证期:
5.1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5.2质保期到期不能免除报价人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
四、 报价安排
(一)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代理商。
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二)报价说明
为采购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报价人应按询价公告要求完成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其中,出厂单价、运杂费金额以报价人 “投标物资报价表”为准。在合同履行完成前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询价通知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27 日10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