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海拉尔热电厂化学药品采购项目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
采购规模:
序号 |
项目 |
名称 |
数量 |
1 |
化学药品 |
聚合硫酸铁、聚丙烯酰胺(阴)、氯酸钠、次氯酸钠溶液、氢氧化钠、氨水、磷酸三钠、聚合氯化铝。 |
见技术规范表三 |
到货周期: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日历天)内到货。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投标人应具备化学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范围的资质和营业许可;
2.3投标人具有经国家或行业承认的相应机构出具的所投标产品的相关检测报告(如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至今至少有5项与本次采购药品相同的业绩 (附业绩合同)。
2.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7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
2.8投标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0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2.11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投标供应商应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资质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
4.1 报名登记及领购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07 月 24 日至 2017 年 07 月 28 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注:节假日休息。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应以现金形式购买,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需携带、提交资料:
5.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法人报名须递交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
企业职工证明复印件)。
5.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4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上或为三证合一)
5.5 第2.2条中要求的具备具备化学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范围的资质和营业许可复印件一份。
5.8 第2.5条中要求的业绩,投标人2015年至今至少有5项与本次采购药品相同的业绩 (附业绩合同)复印件一份。
5.9企业联络表(应包括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等信息)。
5.10复印件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5日上午09: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