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输卸煤系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段名称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编号 |
标书售价(元) |
备注 |
1 |
输煤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
CHDTDZ078/17-SG-0101 |
800 |
招标范围:输卸煤系统综合治理项目部分施工承包。 |
四、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输卸煤系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项目规模:输卸煤系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安装调试所需的一切附件。
建设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31公里处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有2个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输卸煤系统改造施工业绩【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附件中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及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验收(或初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资料】。”
4.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在有效期内。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3年来不存在败诉的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供货需要。
7.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没有产生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 7 月 24 日 至 7 月 28 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 7 月 24 日 至 7 月 28 日 17 时整止。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