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CZBXT2017-95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隆尧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
1.招标条件:本招标工程已由隆尧县发展改革局以隆发改招标字【2017】67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尧县隆尧县人民检察-院内。
2.2建设规模:位于隆尧县城,原综合楼地上九层框架结构。本次装修改造主要包括二至三层、大会议室、小会议室及报告厅墙面及顶棚,一至八层天棚吊顶工程。
2.3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2.4 合同估算价:749843元。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dlztb.com)核实;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文件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领取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
5.发布公告时间及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7月24日08时30 分至2017年7月28日17时30 分
5.2本次招标公告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