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南沙三期码头西南侧 。
1.2.3 工程范围: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南区)一期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南区为冷链物流区, 一期工程规划为若干座多层冷库,地上为冷库,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和冷库,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库容约18万吨,和园区东侧约5万平方米的冷藏箱堆场。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含地质勘察、管线探测、测量等)、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基坑支护、人防、消防、环保等专项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参与后续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及国家规定的相关验收等工作。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8 年 1 月,竣工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注:工程施工日期按业主要求,具体以业主的通知为准)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修建性详细规划)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证书;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③具有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具有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库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以具有本公告1.4.2条第②点规定的工程设计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招标人只接受不多于两个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以及一个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该勘察单位可以与承接设计任务单位为同一家),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见附录4)。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需要盖章的资料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单位公章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见附录5)。
1.4.4 申请人(主办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 。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5.1 2017年7月21日至7月27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 14:00~16:00(注: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