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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山东总队东营支队油料社会化保障供油采购项目(定点加油)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武警山东总队东营支队的委托,就武警山东总队东营支队油料社会化保障供油采购项目(定点加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

 受武警山东总队东营支队的委托,就武警山东总队东营支队油料社会化保障供油采购项目(定点加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武警山东总队东营支队
项目名称:武警山东总队东营支队油料社会化保障供油采购项目(定点加油)
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个包 武警山东总队东营支队油料社会化保障供油采购项目(定点加油)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东营行政区域范围内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人须为国有成品油批发或零售资质的企业。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稳定、符合国家油质(油品齐全)标准的供货渠道,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及防火安全符合国家加油站管理标准,具备全年7*24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概况:武警山东总队东营支队油料社会化保障供油,含多种车型品牌。
注明:本项目选择一家专业合格的燃油供应和服务商。具体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
计划投资:本项目计划投资约69.7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供应商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报名时,除提供以上要求的证件原件外,还需提供两份装订成册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不全或有缺陷将不接受其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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