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BXJCZ2017FWZB241
1.沧州市城市管理局的沧州市饶安大道道路排水路灯工程(临海路-渤海路),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了招标条件。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沧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沧州市饶安大道道路排水路灯工程(临海路-渤海路)监理招标;
2.2项目概况:道路全长867米,道路红线宽55米;
2.3核准编号:沧发改招标核准2016-79;
2.4建设地点:沧州市渤海路以南,临海路(纬四路)以北;
2.5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7标段划分:无;
2.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5日9:30至2017年7月30日9:30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其他网站无效)”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投标申请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5.1本项目一律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查看。
5.2开标现场支付工本费,本工程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本公告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