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邳州港搬迁工程铁路专用线位于江苏省邳州市西部约7.5km处,线路从碾庄站(移建)东端咽喉接轨引出,区间并行陇海铁路东行,于赵墩镇处折向北行,与S323省道交叉后沿滩土河西岸向北延伸,先后跨过X304县道、胜利渠、S250-S251省道连接线、不牢河后,于永兴庄处折向西北接入拟建港区铁路装卸站,区间线路起点里程DK1+550至DK12+400,线路长10.85km,港区站场起点里程DK12+400至SK14+278.602,长1.878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7月30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进行响应并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以购买招标文件
5.2.1首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平台登陆进入对本次招标拟投包件进行响应
5.2.3潜在投标人在响应后,按规定时间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5.2.4潜在投标人如未完成上述流程操作,视为报名无效。
5.3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上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在2017年7月30日17时00分前登陆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纸质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
网上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同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放弃投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10时00分。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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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招标人 |
招标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
|
1 |
碎石 |
SS-01 |
吨 |
88000 |
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邳州港搬迁工程铁路专用线项目部 |
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邳州港搬迁工程铁路专用线项目部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50万吨及生产线。 3.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且提供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壹份近二年内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7、生产厂必须具备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 8、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商的授权委托。 9、投标人须具备垫资保供能力;并在投标承诺书中加以具体承诺; 10.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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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20 |
|
|
2 |
河砂 |
HS-01 |
吨 |
62000 |
10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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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