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局龙门车务段酒精含量测试仪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26 来源:[db:来源] 作者:[db:作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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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table{margin:0px auto;text-align:center;border-collapse: collapse;}a,b,font,span,div,p,td{line-heigh
table{margin:0px auto;text-align:center;border-collapse: collapse;}a,b,font,span,div,p,td{line-height:24px;}._WZ_T_0{line-height: normal;}一、招标条件郑州铁路局龙门车务段就郑州铁路局龙门车务段酒精含量测试仪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信息公告如下: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局龙门车务段酒精含量测试仪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10工作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工作2.4采购包划分:共1个采购包三、资格要求3.1、须符合以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本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3.3、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资料4.1、报名时需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2016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及提供近1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4.2、招标人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4.3、本次招标文件仅使用纸质版发放、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电子版附件(包含但不限于电子拷贝、电子邮件)。五、报名时间和地点5.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2日,上午8:30至11:30至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5.2报名地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春都东路4号龙门车务段509房间。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七、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平台》上发布。八、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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